被繼承人早就移民國外,海外財產也要在台灣申報遺產稅嗎?
是否需要申報、申報範圍是否僅限境內財產,取決於被繼承人是否仍具中華民國國籍、以及是否屬於「經常居住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等身分認定,規定與一般情況不同,建議個案向國稅局或專業人士確認具體適用規則,不宜自行假設不用申報。
被繼承人在國外有存款、投資,或持有未上市公司股票,遺產稅申報時要怎麼處理?本文說明海外資產是否要申報、外幣換算方式,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常見估價原則。
這是很多家屬容易誤解的地方:以為只有「國內」的財產才要申報遺產稅,國外的存款、房地產、投資帳戶可以不用管。實際上,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中華民國國民身故時,不論財產在境內或境外(海外),原則上都應列入遺產總額申報(非中華民國國民,或經常居住境外的中華民國國民,適用規定有所不同,僅須就境內財產申報,實際資格認定建議洽詢專業人士)。換句話說,國外的銀行帳戶、海外不動產、海外券商投資部位,通常都不能因為在國外就略過不報。
如果海外資產在當地國家已經依法繳納類似遺產稅的稅捐,為了避免雙重課稅,已在海外繳納的稅額,通常可以在計算國內應納遺產稅額時申請扣抵(扣抵金額通常有一定限制,不會超過該筆海外財產依國內稅法計算應納的稅額)。申請扣抵需要檢附當地稅務機關開立的完稅證明等文件,並可能需要文件驗證或翻譯手續,建議及早準備。
海外存款、外幣現金等資產,申報時需要換算為新台幣計入遺產總額。換算所使用的匯率,依規定會有特定的計算基準日(例如死亡日或申報日的匯率),而不是隨意選一個日期的匯率換算,實際適用的基準日期與匯率來源,建議在申報時向國稅局確認,以免因換算基準不同而影響申報金額的正確性。
如果遺產中包含未上市、未上櫃公司的股票,由於沒有公開市場交易價格可以參考,不能隨意議定一個數字申報。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這類股票原則上會依公司的資產淨值等方式估算每股價值(常稱為「每股淨值法」或相關估價方法),需要取得該公司的財務報表等資料進行計算。這部分計算較為技術性,實務上通常需要委託會計師協助估價與計算,才能提出稅捐機關可接受的申報數字。
海外資產、外幣、未上市股票的申報,共同特色是需要額外的文件蒐集與估價程序,比單純的國內存款、上市股票複雜許多。建議:
是否需要申報、申報範圍是否僅限境內財產,取決於被繼承人是否仍具中華民國國籍、以及是否屬於「經常居住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等身分認定,規定與一般情況不同,建議個案向國稅局或專業人士確認具體適用規則,不宜自行假設不用申報。
通常需要視文件出具地與內容,可能需要經過認證、公證或翻譯手續才能在國內行政程序中使用,建議在海外辦理文件時同步洽詢我國駐外館處或申報所需的驗證方式,避免文件備妥後才發現不符合國內申報要求。
不建議。未上市股票的估價有特定的計算方式(如依公司資產淨值等方法),不是憑感覺或雙方協議一個價格就能申報,稅捐機關會依規定的估價方法審核,自行估算的金額如果不符合規定方法,可能被要求重新計算,建議委託會計師協助估價。
不是完全不用繳,而是已繳納的海外稅額通常可以在計算國內應納遺產稅時申請扣抵,扣抵金額通常有一定上限,實際能扣抵多少要看個案計算,而非直接視為在台灣完全免稅,申請扣抵也需要檢附當地完稅證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