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規費與服務費,不要問「行情多少」
禮儀師統籌、司儀主持、誦經、抬棺人力,都是業者服務費,沒有全國牌價。火化、禮廳、冰存等公立設施規費,另依縣市當次公告。兩者寫在同一張單上時,先圈出哪幾筆是政府規費、哪幾筆是公司價。
殯葬管理條例第 49 條:殯葬服務業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書面契約未載明之費用,無請求權;不得於簽約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中央主管機關訂有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見內政部定型化契約專頁。
書面報價單要有哪些項
開口先要這幾欄,而不是一個總價:
- 禮儀師服務範圍與天數(接運、豎靈、告別式、火化陪同是否含)
- 司儀是否另計、哪一場
- 誦經/法會:幾位、幾場、含不含材料;不做就刪列
- 抬棺或其他人力:人數、計班或計趟、加班怎麼算
- 棺木、靈堂、禮車:型號或規格,不要只寫「一式」
- 規費代墊:禮廳、冰存、火化,附縣市公告或收據
名冊、證照不是推薦
合法業者與許可字號查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或本站禮儀公司名錄。名錄只核對有沒有許可,不是評比。喪禮服務技術士證照是技能檢定,不代表收費高低或服務品質。
簽約前指定實際到場的禮儀師姓名,避免「簽約一人、執行換人」沒寫進契約。爭議先書面、再打 1950 或縣市消保官/殯葬主管科。
誦經與人力:信仰選擇,不是規定
誦經、做功德是宗教科儀,可做可不做。基督宗教、天主教沒有這項,見安息禮拜、殯葬彌撒。抬棺人力看棺重與場地動線,人數以現場與契約為準,本頁不編「幾人、一趟多少」。
告別式對訃聞門牌:懷愛館(辛亥路三段)、板橋、臺南南區國民路。入口我要參加告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