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喪流程

親人在家過世怎麼辦?行政相驗流程與注意事項

親人在家中自然過世,死亡證明要找誰開?本文說明行政相驗的流程、該聯絡衛生所還是開業醫師、哪些情況必須報警不能移動遺體,以及與醫院過世流程的差別。

📌 30 秒重點

  • 在宅自然死亡,由衛生所或開業醫師行政相驗後開立死亡證明書
  • 生前有就醫紀錄、死因明確,通常可走行政相驗,不需檢察官
  • 疑似意外、輕生或死因不明,不可移動遺體,直接報警處理
  • 拿到死亡證明書之前,遺體不能火化或埋葬
  • 相驗完成後的治喪流程,與醫院過世大致相同

在家過世,第一步先判斷是哪種情況

親人在家中過世,後續流程取決於死亡的性質:

  • 自然死亡:例如長期臥床、罹患慢性病或高齡衰老,在家中安詳離世,走「行政相驗」,由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
  • 非自然死亡或死因不明:例如跌倒意外、輕生、原本健康卻突然身故,必須報警,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司法相驗」。

如果不確定屬於哪一種,可以先撥打 110 或聯絡當地衛生所詢問,由公部門判斷該走哪個程序,家屬不必自行認定。

行政相驗:找衛生所或開業醫師開死亡證明

行政相驗是指由醫師檢視遺體、確認為病死或自然死亡後,開立死亡證明書的程序。在宅自然死亡時,家屬可以:

  1. 聯絡往生者生前就診的診所或醫院,詢問醫師能否到宅相驗(生前有持續就醫紀錄者較容易安排)。
  2. 聯絡戶籍地或死亡地的衛生所,由衛生所安排醫師相驗。
  3. 安寧居家療護的個案,通常由安寧團隊的醫師協助開立。

相驗費用與到宅安排方式各地不同,依縣市與醫療院所規定為準,可先電話確認。

哪些情況一定要報警?遺體先不要移動

只要有以下任一情形,就不能走行政相驗,必須報警:

  • 跌倒、溺水、觸電、火災等意外身故
  • 疑似輕生或他人加害
  • 生前沒有明顯疾病,突然猝逝且死因不明
  • 醫師相驗後認為死因可疑,轉報檢察機關

報警前後,請不要移動遺體、不要整理現場,這是為了讓相驗順利進行,保障往生者與家屬的權益。後續會由檢察官與法醫相驗,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效力等同死亡證明書。

相驗完成後:接運、冰存與治喪安排

拿到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後,流程就和醫院過世大致相同:聯絡禮儀業者將遺體接運至殯儀館冰存,或依習俗在自宅安置(需租用冰櫃)。就近的館所可查全台殯儀館名錄

在家過世的家屬常在慌亂中遇到業者主動上門,提醒:接運與後續治喪服務可以分開委託,簽約前先看挑選禮儀公司指南,並要求逐項報價。死亡證明書建議一次申請 10 份以上,後續除戶、保險、繼承都會用到。

與醫院過世流程的主要差別

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死亡證明書由誰開」:

項目醫院過世在家自然過世
死亡證明醫院醫師開立衛生所或開業醫師行政相驗後開立
遺體暫存醫院往生室或殯儀館殯儀館冰存或自宅租冰櫃
需否報警原則不需自然死亡不需;死因不明或意外必須報警

之後的除戶、治喪、火化或安葬流程完全相同,可參考治喪流程 8 步驟逐步進行。

常見問題

長輩在家中睡夢中安詳離世,需要叫救護車嗎?

若已明顯死亡,重點是安排相驗而不是送醫。可以聯絡生前就診的醫師或當地衛生所安排行政相驗。若情況不確定(例如仍有生命跡象可能),當然應立即撥打 119。救護人員到場後若確認死亡,也會協助指引後續相驗程序。

在家過世,可以直接把遺體送去殯儀館嗎?

建議先完成相驗程序或先與衛生所、醫師聯繫確認可走行政相驗,再安排接運。若屬於需要司法相驗的情況,擅自移動遺體可能影響相驗,也會給家屬帶來不必要的困擾。自然死亡經醫師開立死亡證明後,即可由禮儀業者接運冰存。

行政相驗要收費嗎?大概多少?

行政相驗與死亡證明書的費用,依各縣市衛生所與各醫療院所的收費標準而定,到宅相驗可能另計出勤費用,建議聯絡時直接詢問。司法相驗(檢察官相驗)本身則不向家屬收費。

往生者生前都沒看過醫生,還能走行政相驗嗎?

可以先聯絡衛生所說明狀況。若醫師相驗後能確認是自然死亡,仍可開立死亡證明書;但若死因無法判定,醫師會轉報檢察機關改走司法相驗。這是保護家屬的正常程序,不代表家屬涉有嫌疑,不必過度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