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也能領喪葬給付嗎?
很有可能可以。沒有參加勞保的家庭主婦,多數在25至65歲間被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只要過世時具有國保被保險人身分,支出殯葬費的人即可請領5個月月投保金額的喪葬給付。可向勞保局查詢投保紀錄確認身分。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過世,喪葬給付按月投保金額發給5個月,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本文說明計算方式、請領資格、申請文件,以及與勞保等其他社會保險不得重複請領的擇一規則。
國民年金的加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常見的是沒有工作、家庭主婦(夫)、待業中或自營未投勞保的人。很多家屬不知道長輩「沒有勞保」其實有國保,結果漏領了這筆給付。
只要往生者過世時具有國保被保險人身分,支出殯葬費的人就可以請領喪葬給付。判斷方式很簡單:過世前若持續收到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通常就是國保被保險人;不確定的話,直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保業務也由勞保局承辦)查詢投保紀錄最準確。
治喪千頭萬緒,建議把「查社會保險身分」列入出殯後的待辦清單,流程順序可參考治喪流程 8 步驟。
國保喪葬給付的公式是:月投保金額 × 5個月。
要注意的是,國保的「月投保金額」是全國一致的公告數字,不像勞保依個人薪資分級。這個金額會隨基本工資與物價調整而變動,因此本文不寫死絕對數字——請以勞保局當年度公告的月投保金額為準,將該金額乘以5,就是喪葬給付的金額,大約在十萬元上下的水準。
想知道確切數字,可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查詢「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或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單位,實際核付金額以勞保局核定為準。
國保喪葬給付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也就是實際負擔喪事費用的人,不限於配偶或子女。若殯葬費由多人分攤,依規定應推派一人請領,或按分攤比例協議處理,避免重複申請被退件。
申請文件大致如下:
由此可見,治喪單據務必保留。委託禮儀公司時,記得索取載明抬頭與金額的正式收據,這也是判斷業者是否正派的指標之一;挑選業者可先查合法禮儀公司名錄。文件備齊後郵寄或送件至勞保局辦理,請領時效為5年。
國保的死亡相關給付其實有兩種,家屬常混為一談:
兩者可以並存:喪葬給付由付喪葬費的人領,遺屬年金由符合資格的遺屬領,是不同的請領人與不同的錢。遺屬年金的資格條件與金額計算較複雜,且涉及是否曾領老年年金等狀況,建議直接向勞保局詢問個案試算,以核定結果為準。
如果往生者的保險身分曾經轉換——例如年輕時有勞保、中年離開職場改為國保——家屬要特別注意:同一死亡事故,各社會保險的喪葬給付(津貼)不得重複請領,勞保、國保、農保等只能擇一。
擇一時的思考方向:比較各保險的計算基礎(勞保看平均月投保薪資、國保看公告月投保金額)乘上各自月數後,哪一種金額較高、資格是否符合。不同保險的請領條件與年資規定各有細節,不確定時,最穩的做法是備妥往生者的基本資料,向勞保局櫃檯或電話客服說明狀況,請承辦人員協助確認可請領的項目與較有利的選擇。
很有可能可以。沒有參加勞保的家庭主婦,多數在25至65歲間被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只要過世時具有國保被保險人身分,支出殯葬費的人即可請領5個月月投保金額的喪葬給付。可向勞保局查詢投保紀錄確認身分。
依規定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多人分攤時,應協議推派一人代表請領,或依規定按比例處理。實務上最單純的做法是家人先講好由一人申請,附上該人名義的殯葬費收據,領到後再自行分配。
兩種都符合請領條件時只能擇一,不得重複請領。通常比較「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5個月」與「國保月投保金額×5個月」哪個高,但個案資格仍有細節差異,建議請勞保局依投保紀錄協助試算,再決定請領哪一種。
可能會。國保保費欠繳有可能影響給付的請領或需先補繳,實際處理方式依勞保局規定與個案狀況而定。建議申請前先向勞保局查明欠費狀況與處理方式,不要因為擔心欠費就放棄申請,先問清楚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