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朋友過世,在台灣沒有家屬,我可以幫他辦後事嗎?
可以協助,但建議先透過警方與其國籍駐台機構聯繫上母國家屬,取得家屬委託或同意後再進行,涉及費用與遺物尤其要留下書面紀錄。若始終聯繫不上家屬,由使館與地方政府依無人承領遺體的程序處理,你可以將所知資訊提供給承辦單位。
外籍家人、朋友或移工在台灣過世,該通報誰?本文整理警方與移民署通報、聯絡駐台使館、死亡證明英譯、遺體返國或在台火化的流程,以及移工雇主的責任。
外籍人士在台過世,第一步與本國人相同,依過世地點與原因處理:
相驗期間遺體不可任意移動。同時應設法聯繫逝者在台親友、雇主或學校,並準備逝者的護照與居留證件,後續每個環節都需要。
盡快聯絡逝者國籍國家的駐台大使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他們可以:
找不到聯絡方式時,可查外交部網站的各國駐台機構名單,或請警方、移民署協助。若逝者在台無親無故,使館與地方政府會協調後續處理;逝者的遺物與財產屬於遺產,應留待其繼承人依法處理,切勿自行分配。
與台灣人在海外過世的情況相同,家屬面臨兩個選擇:
部分宗教(如伊斯蘭教)對土葬有特殊要求,台灣部分公墓設有回教墓區,可透過使館或在台宗教團體詢問。決定前務必先向使館確認母國對遺體、骨灰入境的檢疫與文件規定。
移工不幸在台過世,雇主應儘速通報勞動部及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並協同仲介公司協助處理後事,包括聯繫家屬、協助申請相關給付與文件。實務上可以做的事:
若涉及職業災害,案件會有勞檢與司法程序,雇主應保留相關紀錄並配合調查,家屬可尋求法律扶助資源協助。
跨國治喪最花時間的是文件,建議一開始就列清單:
在台的行政收尾也別忘了:居留證註銷、健保退保、銀行帳戶與租屋處理等,涉及遺產者由繼承人依我國及母國法律處理。整體治喪流程可參考治喪流程8步驟,再依跨國情況調整。
可以協助,但建議先透過警方與其國籍駐台機構聯繫上母國家屬,取得家屬委託或同意後再進行,涉及費用與遺物尤其要留下書面紀錄。若始終聯繫不上家屬,由使館與地方政府依無人承領遺體的程序處理,你可以將所知資訊提供給承辦單位。
在醫院過世者,直接向醫院申請英文死亡證明書;經檢察官相驗者,向地檢署申請相驗屍體證明書後,翻譯本可依受理國要求辦理公證或驗證。建議一次多申請幾份,母國除籍、保險、遺產程序都會用到。
一般需備妥死亡證明與火化證明,向航空公司確認攜帶規定,出境時供查驗;入境國的規定則依該國而定,務必先向該國駐台機構確認,部分國家要求領事驗證或特定包裝。委託的禮儀公司多能協助備齊文件。
視個案而定。有勞保或職災保險者,家屬或支出殯葬費的人可依規定申請喪葬給付;屬職業災害者,雇主另有補償責任;部分聘僱契約或仲介服務約定含後事協處。建議撥打1955專線確認可申請的項目,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