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過戶前要先把財產查清楚?
很多家屬以為親人的財產自己都知道,但實務上經常出現沒聽過的銀行帳戶、零股、未繳清的貸款,甚至保單。財產沒查清楚,有兩個風險:一是漏報遺產稅,日後被國稅局查獲可能補稅加罰;二是漏看債務,錯過拋棄繼承的3個月期限(自知悉得繼承時起算)。
因此建議的順序是:辦妥除戶後,先查財產、再決定繼承方式、最後才申報遺產稅與過戶。整個治喪與行政時程的全貌,可參考治喪流程 8 步驟。
第一步:向國稅局申請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
繼承人可以向任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被繼承人的「金融遺產資料」與「財產、所得參考資料」,不限戶籍地。應備文件通常包括:
- 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
- 申請人(繼承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 能證明繼承關係的戶籍資料(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國稅局提供的清單會列出稅捐機關掌握的不動產、存款利息所得、股票股利等資料,是申報遺產稅最重要的底稿。詳細規定可查財政部網站或各地區國稅局。
金融遺產單一窗口可以查到什麼?
過去家屬要一家一家金融機構跑,現在只要在國稅局申請時勾選「金融遺產」查詢,國稅局就會把申請轉送各金融相關機構,由各機構把結果寄給申請人,一次可涵蓋:
- 銀行存款、保管箱、基金
- 上市櫃股票與集保帳戶
- 人壽保險保單(投保紀錄)
- 貸款、信用卡債務等負債資料
各機構回覆需要一些工作天,結果會陸續寄達。要特別留意負債欄位:貸款與卡債會由遺產清償,若債務明顯大於資產,就要儘早評估拋棄繼承或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
不動產與其他財產怎麼查?
國稅局的財產參考清單通常已包含名下土地與房屋,若想進一步確認權利範圍、有無抵押設定,可持相關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謄本查詢。其他常見但容易遺漏的財產還有:
- 汽機車(監理機關)
- 未上市股票、合夥出資
- 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或特定親屬的財產(依遺贈稅法可能視為遺產,申報時要留意)
- 塔位、生前契約等殯葬商品的權利,可對照全台納骨塔名錄確認設施資訊
查完財產之後,下一步做什麼?
拿到各機構回覆後,建議整理一張「資產負債總表」,再依情況行動:
- 資產明顯大於負債:準備遺產稅申報(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完稅後再辦各項過戶
- 負債大於資產或不確定:在知悉得繼承起3個月內評估拋棄繼承,或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走清算程序
- 發現保單:另循保險理賠程序申請,保險金請求權時效為2年,不要拖
財產清單同時也是家族溝通的基礎,建議影本分送各繼承人,減少日後猜疑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