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安寧緩和意願書,就等於放棄所有治療嗎?
不是。安寧緩和意願書主要是針對末期病人,表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等維生醫療的意願,並不等於拒絕所有治療,病人仍可以接受疼痛控制、症狀緩解等積極性的安寧照護,重點是調整治療目標,而非完全停止照顧。
很多人一聽到「安寧」就以為是放棄治療、等死,其實安寧緩和醫療是積極緩解痛苦的專業照護。本文說明安寧的真正定義、三種照護模式、健保給付範圍,以及及早討論的價值。
「安寧」一詞常讓人直覺聯想到放棄治療、只能等待死亡,這是很大的誤解。安寧緩和醫療的核心精神,是當疾病已經進展到治癒性治療效果有限、甚至可能造成病人更多痛苦時,把照護重心轉向積極控制疼痛與不適症狀(如喘、噁心、焦慮等),同時兼顧病人的心理、社會與靈性需求,目標是讓病人在生命最後階段能有更好的生活品質,而不是消極地什麼都不做。
安寧緩和醫療依病人與家庭的狀況,主要有三種執行方式:
三種模式可以依病程進展與家庭狀況彈性轉換,不是選了一種就固定不變。
安寧緩和醫療相關服務納入健保給付範圍,包括住院安寧、居家安寧與共同照護,病人不需要因為經濟考量而卻步。實際給付項目與自付比例,可洽詢醫院的安寧團隊或社工,也可參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相關說明。
很多人以為安寧照護只服務癌症末期病人,其實依現行規定,除了癌症末期,還有八大類非癌重症末期病人(如末期心臟病、末期肺病、末期肝硬化、末期腎臟病、末期失智症、末期運動神經元疾病等)也符合申請安寧照護的資格。若不確定家人的病況是否符合條件,可以直接與主治醫師或醫院的安寧共同照護團隊討論評估。
安寧照護的服務對象不只是病人本身,也包含照顧家屬。安寧團隊通常會提供家屬心理支持、照顧技巧指導,部分機構也有喘息服務,讓長期照顧的家人能有短暫休息的空間。這種全人、全家、全程的照顧精神,是安寧緩和醫療與一般治療科別很不一樣的地方。
安寧選項不必等到「已經沒有其他辦法」的最後關頭才討論。及早與醫療團隊、家人溝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了解安寧緩和醫療的內容與資格,能讓病人在意識清楚時就表達自己的意願(可搭配預立醫療決定(AD)與安寧緩和意願書(DNR)的相關規劃),避免家屬在緊急狀況下,必須在極短時間內替病人做出重大決定的壓力。及早討論,是讓善終這件事,多一份從容準備的機會。
不是。安寧緩和意願書主要是針對末期病人,表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等維生醫療的意願,並不等於拒絕所有治療,病人仍可以接受疼痛控制、症狀緩解等積極性的安寧照護,重點是調整治療目標,而非完全停止照顧。
居家安寧團隊通常會提供緊急聯絡方式與到宅訪視安排,病況變化時家屬可以聯繫團隊評估處理,必要時也可以轉為住院安寧,居家與住院模式並非互斥,可以依病況彈性轉換。
不會。安寧緩和醫療的目標是控制疼痛與不適症狀、提升生活品質,而不是加速或延緩死亡的時間點,這與安樂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安寧團隊提供的是專業的緩和照護,而非任何加速死亡的處置。
可以邀請安寧共照團隊的社工或個管師一起參與家庭會議,由專業人員說明安寧照護的實際內容(而非單純的字面印象),並尊重病人本身的意願為優先,溝通急不得,給彼此時間消化這個決定,通常會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