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證明書一份要多少錢?
由開立單位(醫院、衛生所、診所)依其收費標準收取,常見為每份數十元至百餘元,各院所不同,以現場公告為準。一次多開的總費用通常仍遠低於日後補發來回奔波的成本,建議第一次就開足。
死亡證明書建議一次申請 10 到 15 份,除戶、勞保給付、保險理賠、銀行、股票、不動產、遺產稅都會用到。本文逐項整理各用途需要的份數,以及不夠用時的補發方式。
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是往生者身後所有行政與財產手續的鑰匙。很多機關要求收存正本,而不是看過就還你,所以份數很容易不夠。
治喪初期事情多,若等到辦手續時才發現不夠,還得回頭向醫院或相驗單位申請補發,多跑好幾趟。因此實務上普遍建議:第一次申請就開 10 到 15 份,保單與帳戶較多的家庭可以再多備幾份。申請費用依各醫院、衛生所收費標準而定,通常每份數十元至百餘元不等,以開立單位公告為準。
以下是常見用途與大致需求,實際以各受理機關要求為準:
| 用途 | 需求 |
|---|---|
| 戶政除戶(死亡登記) | 1 份 |
| 勞保、國保或農保給付 | 1 份 |
| 人壽保險理賠 | 每家保險公司各 1 份 |
| 銀行存款繼承 | 每家銀行各 1 份(部分驗正本收影本) |
| 股票、集保帳戶 | 1 至 2 份 |
| 不動產繼承登記 | 1 份 |
| 遺產稅申報 | 1 份 |
| 公司行號、其他機關 | 視情況各 1 份 |
把往生者的保單數與往來銀行數加總,再加 3 到 5 份備用,就是合理的申請份數。
並不是每個機關都要收走正本。實務上有三種情況:
送件前打一通電話問清楚「要正本還是影本」,可以省下很多份證明。相關戶政規定可查內政部戶政司網站。
補發要回到原開立單位申請:
各單位對代辦資格、申請文件與費用規定不一,前往之前先電話確認。若只是要證明死亡事實,也可考慮改用含死亡記事的戶籍謄本,更快也更便宜。
拿到足夠份數的死亡證明書後,治喪與行政兩條線可以同時進行:治喪方面依治喪流程 8 步驟安排接運冰存、治喪協調與儀式;行政方面則在 30 日內辦理死亡登記(除戶),再依序處理保險、給付與繼承。
若尚未決定禮儀業者,可先查合法禮儀公司名錄比較;遺體暫存與火化場地則可查全台殯儀館與火化場名錄。證明文件備齊,是讓後面每一步都順的基礎。
由開立單位(醫院、衛生所、診所)依其收費標準收取,常見為每份數十元至百餘元,各院所不同,以現場公告為準。一次多開的總費用通常仍遠低於日後補發來回奔波的成本,建議第一次就開足。
死亡證明書本身沒有失效日期,證明的是死亡事實。不過部分受理機關(例如某些保險公司或銀行)可能要求近期開立或另附戶籍謄本,實務要求各家不同,送件前先向該機關確認即可。
不能完全取代,但完成死亡登記後,含死亡記事的戶籍謄本在很多手續中會被接受,例如部分銀行與行政程序。保險理賠等仍常要求死亡證明書正本並載明死因。最保險的做法是每個手續前先詢問受理單位接受哪種文件。
一般由配偶、直系血親等近親屬檢附身分證件與關係證明申請,也可委託禮儀業者或他人代辦,代辦時通常需要委託書與雙方證件。各醫院與衛生所對代辦規定略有不同,前往前建議先電話確認需要的文件。